案件调查报告

时间:2023-09-10 20:12:40
案件调查报告

案件调查报告

在现在社会,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案件调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案件调查报告1

按照《关于开展生活必需品储备和市场调控工作情况的函》(商市运函【20xx】28号)文件要求,现将印江自治县商务局对全县生活必需品储备和市场调控工作情况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建设情况

(一)我县生活必需品储备包括:粮食、食用油、食盐、肉类、蔬菜、应急必需品等6大类。由工贸局负责管理粮食、食用油2种商品;由盐务公司负责管理食盐储备;由商务局负责管理肉类、蔬菜、应急必需品类3种商品。

(二)目前我县各储备商品计划储备与实际储备:计划储备食用油58吨、小包装面粉26吨、小包装大米46吨、食盐27吨,肉类商品170吨,蔬菜18吨。截止20xx年12月底实际在库规模为食用油40吨、小包装面粉16吨、小包装大米30吨,食盐20吨。猪肉140吨,蔬菜8吨。

(三)各商品品种以政府储备形式开展储备。

(四)各商品品种储备以实物储备形式开展。

二、市场调控机制建设情况。

(一)我县针对肉类、食盐、蔬菜、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采取政府委托,企业运作,政府适当补贴的储备方式。政府部门宏观指导,承储企业市场运营的方式,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发挥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科学、 ……此处隐藏41242个字……比仍有一定差距,妇女为家庭往往做出了更大的隐形贡献,适度照顾妇女的利益,按照优先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给予妇女适当补偿,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而影响其正常行使离婚权利,避免妇女因婚姻家庭的破裂而造成生活水平下降甚至生活陷入绝境是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3、加强对离异家庭子女的保护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不仅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还要做好父母双方的法制教育,非抚养方及时支付抚养费,抚养方尊重另一方的探视权,使子女能够感受到父母双方的温情,双方相互监督,减少对子女合法利益的侵害。建议可以与离异家庭、子女就读的学校建立联系卡,实时回访沟通,了解子女生活学习情况,及时制止对子女利益损害情况发生,使法院的审判工作得以延伸,更好的保护离异家庭子女,防止其成为问题少年。

4、加强对婚姻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8条的规定:“在过错离婚损害赔偿中,过错方配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将此规定作为对有过错对无过错方所造成的损害程度以及婚姻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的依据以决定赔偿的数额。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将该损害赔偿限制于金钱上的赔偿,对于过错方难以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略带隔靴挠痒之尴尬。因此,要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双管齐下予以惩罚,才会让侵害方在婚外不忠行为前悬崖勒马,让未犯者对婚外不忠行为敬而远之。同时,无过错方在举证证明上往往存在举证难的困境,因此,在能提出过错方的过错行为之线索的情况下,有必要对过错行为的取证权限适当放大,对一些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法院应适当扩大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范围,以实现无过错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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